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西安航空学院等105所学校2023年度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的决定
陕教工函〔2024〕95号
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平安校园”中小学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平安校园”高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有效维护了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各学校自查自评和逐级申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分别对接受2023年陕西省“平安校园”复评认定的西安航空学院等9所高校和创建申报的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三小学等99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资格初审、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在省级评估组现场评估、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经陕西省教育厅厅务会研究,决定授予西安航空学院等8所高校和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三小学等97所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度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
希望获得2023年度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适应新形势,创造新经验,再上新台阶。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些学校为榜样,
认真学习好做法、好经验,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我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