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防范和应急处突水平,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3年开展“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全校,请及时传达,并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委员会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3年4月13日
中共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委员会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3年开展“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意见
2023年3月,学校正式启动了省级“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并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陕西省“平安校园”普通高校评估认定指标体系》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实施方案》,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重要举措。“平安校园”评估认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统筹安全与发展,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实际,认真研究校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全面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防范和应急处突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切实做好校园政治稳定工作
1、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积极宣传综治维稳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断错误思想的传播渠道,不断增强师生抗御能力。要按照“依法治校”要求,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普法知识培训、突出抓住新生入学、教风学风、考风考纪、实习实践等重要环节,从思想上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2、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预防和化解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实际需要,切实解决好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突出重点,做好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一是继续关心和解决好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问题,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确保他们能安心读书;二是加大对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力度,正确引导学生就业观念,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努力拓宽学生就业渠道;三是对有心理问题的人员,要加强教育引导,以积极的态度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
1、持续做好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根据学生特点,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渠道,对“平安校园”创建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全校师生“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微信、微视频、头条、校报以及宣传橱窗等舆论平台,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主要内容,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等。通过宣传动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坚持法制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始终突出主渠道;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增强守法自觉性;坚持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观念。同时,广泛开展法制讲座、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不断增强师生法律意识。
(三)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1、抓好校园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保卫人员、校卫队员、楼宇管理人员在维护校园稳定和治安秩序中的主力军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逻执勤制度,加强校园综合治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秩序。
2、加大车辆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院内机动车辆管理,合理划分停车区域,严格停放秩序,保证校园车辆通行畅通和交通安全。加强对校园交通秩序的整治,设置警示标志、制作交通标识,同时,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每日巡查和每月检查制度,结合定期查和随机查、自查和抽查、全面查和重点查、集中查与专项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校园安全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政治敏感日、重要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4、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综合执法等部门,采取集中整治与专项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窗口作用。一要发挥网络沟通信息的渠道作用,优化资源共享平台,丰富校园网络内容,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方便;二要加强信息管理,杜绝各种非法信息、有害信息的传播,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从事非法活动。
(四)加强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1、加大防范体系建设,防患于未然
按照消防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修订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工作职责。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建立校园“义务消防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
2、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运行良好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做到防微杜渐。同时,保卫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增强防范火灾意识
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等场所的水、电、气的管理,定期对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学生公寓偷电、使用大功率电器。突出抓好图书馆、配电室、实验室、食堂、存放危险品的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火灾火险事故。
(五)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健全应急防控体系
1、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工作
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把握焦点问题、倾向性问题,针对师生反映的治安热点和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健全信息员队伍。各单位要对信息员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建立长效防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完善“校园110”制度,建立健全防控体系
完善校内“110”报警服务平台。按照“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求必应,有险必救”的原则,切实帮助师生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出警速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按照“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重提高”的原则,加大技防建设,完善技防设施,建立完善以“校园110”为中心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保证视频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3、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按照国家《应急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的《预案》制定出适应于本部门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力求做到人人内容熟悉,程序清楚。
4、做好饮食、卫生防疫等安全防范工作
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饮食安全防范工作。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饮食从业人员的检查力度,要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证件齐备,方可上岗。严把食品和原料进口关,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无”食品或过期劣质食品一律不能进入校园;二要按照国家卫生防疫工作要求,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对校园环境定期进行消毒,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根除传染病病源。
三、工作分工
1、党政办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来校检查的工作安排、接待以及相关事宜的工作协调。
2、保卫处负责全校“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指标体系稳定安全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负责全校各类稳定安全规章制度的收集、编撰和印制工作,负责评估认定材料汇编和应知应会手册的编撰和印制等工作。
3、党委工作部负责指标体系中舆论宣传、校园文化等指标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负责指标体系中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等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5、后勤保障处负责指标体系中后勤服务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生活设施设备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6、教务处、体育部、相关分院负责指标体系中教学设备设施管理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7、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负责指标体系中创建保障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8、信息化中心、党委工作部负责指标体系网络阵地的管控工作任务。
9、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分院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从部门责任、创建保障、安全管理、校园治理、校风校纪、校容校貌、安全教育等方面按职责开展工作,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进度
(一)查找问题、完善资料(4月15日-5月15日)
1、依据“平安校园”评估指标体系查找问题,并进行完善,不能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评估认定办公室协调解决。
2、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整理的校园安全工作资料,对缺失部分进行补充完善。
(二)全面自评、自查自纠(5月16日一7月30日)
1、整理汇总验收材料,按照统一规格收集整理,装订成册。
2、编印学校《平安校园评估工作宣传册》、《平安校园工作材料汇编》、《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制度汇编》等。
3、对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集中力量整改到位,
4、各督导工作组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组织进行自评,对影响评估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整改。
(三)总结提高、迎接检查(9月15日一10月15日)
1、根据自评结果,经综合考量,如果符合申报条件,填写《陕西省“平安校园”申报表》,起草学校省级“平安校园”自评材料,并于10月下旬报省委教育工委稳定办公室。
2、进一步复查督促,使评估指标硬件软件建设到位,同时,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3、在省检查验收组确定验收时间后,成立迎评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迎接专家组进校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陕西省“平安校园”普通高校评估认定指标体系和学校“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已对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及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下发,各单位要根据分解表,制订本单位的“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创建工作计划等并报学校评估认定办公室。
(二)各单位要对照指标体系开展工作,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措施,集中力量整改到位。
(三)各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按照学校评估认定工作要求,整理评建资料,装订成盒,一式两份,一份单位保留,7月10日前交基本材料,9月20日以前指标要求支撑材料。9月30日,学校“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人员到各单位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并查验相关资料。对工作完成不力,影响学校平安校园验收的,年终考核,将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