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平安校园”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及时传导压力,督促各部门深入做好“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任务,尽快完成本部门指标体系,现就开展“平安校园”评估认定督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及工作范围
第一督导组
组 长:校长
成 员:人力资源处、党政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
质量与控制中心
督导工作范围: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图书馆、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督导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成 员:纪委监审室、保卫处、党委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
督导工作范围:各职能处室、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信息化中心
工作职责:
1、审查各部门(单位)“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方案,督促抓好方案的落实工作。
2、采取走访调研、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深入各部门(单位)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评估认定工作突出问题。
3、按照学校“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安排,督导各部门(单位)“平安校园” 评估认定工作进展情况,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重要隐患及时上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学校“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督导时间
2023年6月15日—6月25日。(各单位具体督导检查日期另行通知)
三、督导主要内容
1.督导重点:了解掌握各部门(单位)对“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特别是学习贯彻《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情况,学校与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实施方案及成立领导小组情况,各部门“平安校园”评估认定的指标体系分解情况,是否落实到具体人,并切实开展工作,“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进展情况等。
2.需要准备资料:各部门(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动员部署会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相关报道等),“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成立领导小组文件,指标体系分解表,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相关资料。
3.有关工作要求:
①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书要求,高度重视“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明确评估认定工作职责,确保评估认定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②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动员会精神及评建工作推进会要求,细化评估工作任务,倒排评估认定工作时间表,责任到岗、到人,积极完成评估认定工作。
③建立“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周汇报制度。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评估认定工作计划,对照评估认定工作任务,创新评估认定工作载体,按时上报评估认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评估认定工作中存在问题,以利于评估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