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现对我区2013年征兵工作通告如下:
一、征兵报名及入伍时间
报名时间由每年10月份调整至每年7月份,入伍时间由每年的12月1日调整至每年的9月1日。
二、征兵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为征集重点。女兵征集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三、征集对象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报名地点
应征青年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镇(办)武装部报名,企事业单位设武装部的,该单位应征青年在所在单位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镇(办)武装部报名(同时必须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报名,并下载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和预征对象登记表,报名网址:htt://zbbm.chsi.cn),大学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报名。女应征青年报名在市征兵办。
五、优抚政策
根据省民政厅陕发【2011】26号通知精神,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秦都区2012年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城镇按照24530元每年、农村按照9538元每年标准发放,2012年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城镇按照28798元每年、农村按照11226元每年发放,发放标准根据当年经济发展情况逐年进行提高)。
详细咨询各镇办武装部。
秦都区人武部咨询电话:029—38998204
秦都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0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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