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生报到期间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20浏览次数:34

     为了做好今年新生接待工作,有效防范新生报到期间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对校园环境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经学校研究,成立新生报到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履行校园环境整治有关职能。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新生接待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学校成立新生接待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苏文博

     副组长:王保卫

     成  员:王  跃  周四虎  南国新   余东阳  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的书记或副院长

     2. 新生报到期间,学校成立维护校园秩序纠察队,定期巡逻检查,对违反学校规定的推销、叫卖和私设的经营摊点等进行治安干预、取缔和处罚。

     3. 新生报到期间凡进入校园服务的经营商户,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进入校园经营。对出售被褥等生活用品的必须具有招标审验资格的经营商户,严禁携带黑心棉及伪劣产品进入校园。经批准的经营商户按照指定摊点文明经营,售出的产品要合格并出具票据。严禁无证经营、强拉强卖等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4. 未经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我校进行各类商业活动。对于不听劝阻,私自进入校园的,校保卫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5. 未经允可,我校学生不得进入新生接送车辆、接待区域、报到现场和学生公寓进行推销电话卡等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学校将对其推销的产品予以没收,并给予严肃处理。
   6. 严禁无证个体在校内和学校大门口等地兜售各类通讯卡和其他用品,不得在校内或学校大门口人行道摆摊设点,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赌塞交通,不得打架斗殴。

     7. 严禁在校内外墙壁、宣传栏、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广告张贴,违者给予处罚。

     8. 新生和学生家长采购物品尽量在正规商店或校内批准的摊点购置,防止上当受骗或购置劣质产品。

     9. 严禁利用新生接待期间进行诈骗、偷盗和坑蒙拐骗,一旦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10. 进入校内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指定地点停车,严禁乱停乱放,随意停车。

     以上事项,望各界人士和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并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33814578   

     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艺馨圆广场。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搜索
您想要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