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员工:
依据户籍管理制度和学院保卫处户籍管理工作安排,现将学校教职员工户口迁转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需要迁转户口的教职员工请持报到证、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9月20日前到学校保卫处户籍消防管理科(南校区弹药库5#109室)办理。
业务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33814576
保 卫 处
2014年9月9月
全院教职员工:
依据户籍管理制度和学院保卫处户籍管理工作安排,现将学校教职员工户口迁转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需要迁转户口的教职员工请持报到证、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9月20日前到学校保卫处户籍消防管理科(南校区弹药库5#109室)办理。
业务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33814576
保 卫 处
2014年9月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