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单位稳定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稳定,预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学校与你单位签订2012年度稳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稳安控制指标
(一)单位全年无各类安全事故、无较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较大直接经济损失。
(二)单位无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罢餐、罢课、绝食等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省、市上访和进京上访事件。
(三)单位无群体性流行传染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
(四)单位无师生员工参与法轮功及非法宗教等邪教活动。
二、稳安工作责任
(一)单位正职是本单位稳定安全(以下简称“稳安”)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稳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成员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稳安(消防)内容的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坚持每季召开稳安(消防)工作会议,把稳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本单位稳安工作的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稳安及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范围内。
(三)建立健全稳安(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照单位安全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外来人员、出租房屋、学生公寓、实验室、电化教学设施、经济实体、校园公共场所及各种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值班和大型活动报审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单位内部安全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四)高度重视稳安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经常深入到学生和教职员工中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排查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上访或非法集会、游行、罢课、罢餐等事件发生。
(五)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做好新生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抓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教育,做好与“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长期斗争,严防各种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侵入校园。
(六)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灭火疏散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预案,对可能出现的投毒、中毒、流行病、火灾、爆炸以及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制定单位安全防范措施或专项应急预案。
(七)加强治安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安全措施;加强对大型集会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基层工作,确保各项大型活动的安全。
(八)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单位所属区域内水、电、气及门、窗安全检查,特别是做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根据单位实际,切实做好各类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应急保障工作,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防各类人身伤害及电气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做好新生接待期间的安全工作,加强招生人员和车辆管理,特别是做好新生交接期间的安全衔接工作,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确保单位新生入校安全。
(十)加强对所属区域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施救方便。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若有损坏、丢失者,按照学校管理规定照价赔偿。
(十一)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严格公寓门禁检查制度,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做好公寓夜查和敏感时期、重点人的查访工作,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
(十二)落实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师生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以及其他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生活健康状况,防止学生出现过激行为,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十三)切实加强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站的安全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监控,及时上报和消除有害信息,净化校园网络环境,防止敌对势力通过网络进行煽动宣传,防止反动言论、黄色淫秽、封建迷信等有害内容传播。
(十四)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稳安台账,对涉及学校稳定安全的重大事件、事故等,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和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院长办公室和保卫处报告。若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要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
(十五)年度内单位出现群体上访事件、非法集会或发生火灾事故、较大安全事故及刑事案件者,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
三、奖励与惩处
(一)每年学校本单位落实稳安及消防安全工作指标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全年未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工作成绩突出者,学校将在年终考评时,予以通报表彰。
(二)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完成稳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者,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并在全校予以通报批评。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从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及相关领导从严处理,直至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责任单位各持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单 位:
主管院长(签字): 第一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