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财犯罪有哪些特点?群众应该怎样防范?
答:多发性侵财犯罪,主要是指“两抢一盗”和电信诈骗等犯罪,从我省情况看,目前此类犯罪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持续高发。侵财类案件占刑事案件发案总数的比重大。近年来,无论是我省还是全国,此类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已占到刑事发案总数的86%以上。
二是新手段案件增多。当前,侵财案件呈现传统手段和新型手段交织,新型手段不断增多的局面。例如,近年来冒充司法机关诈骗、退税诈骗、冒充熟人诈骗、购物诈骗、QQ诈骗、贷款诈骗等手法反复更迭变换,不断翻新花样,使人民群众防不胜防。
三是跨区域流窜、系列案件增多。随着公路、铁路等交通体系日趋发达,轿车等交通工具日益普及,使得刑事犯罪的动态化、流动性特征日趋突出,区域性流窜作案、跨省大流窜作案不断增多。这些流窜案件主要集中在入室盗窃、盗窃汽车、盗窃车内财物以及普通诈骗等案件。
四是是社会危害严重。多发性犯罪越来越多的显现出暴力特征,如很多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在被发现之后转化成抢劫甚至杀人案件。有的为防止受害人报案,有的对受害人拍裸照、有的甚至实施强奸、轮奸,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
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双节”期间是侵财案件的高发期,希望大家一方面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打击犯罪工作,一旦被盗、被抢、被骗,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同时,要积极主动提供线索,为公安机关破案创造有利条件。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度元旦春节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电信诈骗类案件都有哪些表现形式?群众该如何防范?
答:我省常见的电信诈骗犯罪类型有26种之多,主要包括:网上购物,涉案核对资金,银行卡消费、升级,中奖,汽车退税,虚假招聘信息,购物信息,无抵押贷款,虚假绑架信息,虚假广告信息,虚假股票信息、家人出事、汇款信息、还款信息,虚假彩票信息等。其中电信诈骗案件中冒充公、检、法、电信人员进行诈骗、利用网上购物进行诈骗、冒充熟人进行诈骗三类诈骗方式占75%,其他方式仅占25%。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广大群众:
一是了解骗术,加强防范。
(1)公检法国家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会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所以当有人自称是公安、检察人员打电话告知你可能涉嫌某种犯罪,要求你向其透露银行账户、密码以进行核查时,你即可断定这是诈骗行动,不必理睬,及时报警。
(2)任何公安、检察、法院部门都未设立“国家安全账号”等名目的银行账号,所以凡是要求将你的存款转存至指定“安全”账号以便“保全资金”的,都是诈骗行为。
(3)当有人以电信局名义电话告知你电话欠费或以银联客服中心名义告知你信用卡透支等情况时,你可以要求对方先说出你的姓名、住址、信用卡账号等资料进行核实。如果收到的是短信,请不要拨打短信中告知的号码,欲核实可通过114查询相关部门总机后拨打电话核实。
(4)税务、财政部门对消费者进行退税时,会通过电视、报纸等权威媒体公告,而不会仅以电话方式通知,可致电上述部门核实。
(5)据了解,如果电话欠费,电信公司会发送欠费催款单或在月底、月初由电脑语音提示“电话欠费”,并非人工直接拨打电话。此外,电信和公安系统的电话并非一个总机,不能直接转接。
二是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当你接到陌生的电话、短信时,务必做到“三不”:
(1)“不轻信”,就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应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未接的可疑电话、短信提供的陌生电话号码,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
(2)“不透露”,就是要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速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3)“不转账、汇款”。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改号软件将电话号码改为公安局或法院电话,在电话中冒充公安局或法院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涉嫌贩毒或经济案件为由,诱骗受害人将存款打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中进行验资实施诈骗。
三是不慎受骗,及时补救。若不慎被骗汇款后,请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及时拨打中国银联专线95516转1,看对方的账户是哪家银行的,然后拨打该银行的客服电话,在提示输入密码时随意输入一组数字,连续几次密码输入错误后,银行的密码保护功能启动,该账号就会被锁定;
(2)为防止犯罪分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要及时登录骗子账户银行的网上营业厅,操作骗子帐户进行登录,输入密码时连续输入任意数字(如前操作);
(3)与汇款银行柜台联系,请求协助。电信诈骗犯罪手段、方式不断翻新变化,陕西公安在加强打击的同时,也将加大宣传、防范和提醒力度,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严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