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8浏览次数:37

 

陕商院稳函【2012】02号

各单位:

    春季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的季节,也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关键时期,为了有效预防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咸公秦保【2012】11号)精神,学校决定从即日开始,在全校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学校决定成立以副院长徐唯诚任组长,院办主任张世中、保卫处副处长苏文博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书记、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副处长苏文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汇总。各二级学院也要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以加强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

    二、 检查内容

    学校春季安全大检查自查整改内容如下:

    (1)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到位。

    (3)重点部位安防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有效治理。

    (4)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乱拉乱接电源现象。

    (5)师生员工有无持有或私藏管制刀具的现象。

    (6)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三、 检查重点

    1、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要明确责任,落实安防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2、加大管制刀具及违规电器设备的清查清缴力度,将校园内管制刀具彻底收缴干净,从源头上彻底消除隐患。

    3、排查整治防火重点部位火灾隐患,全面推进防火重点部位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 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大检查从2012年4月18日开始至4月28日结束,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安全检查阶段(4月18日至4月22日)。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检查整改方案,把安全检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严查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阶段:安全整改阶段(4月22日至4月25日)。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整改力度,把隐患整改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环节,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将安全检查的部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的情况书面报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届时,学校将组织开展检查复核工作,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安全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28日)。各单位对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此基础上,学校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予以通报,纳入全年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确实可行的春季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检查到位。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到“五查五看”,即:查领导,看组织是否落实到位;查重点岗位,看检查是否彻底;查制度,看安全措施是否可行;查整改,看安全隐患是否消除;查应急救援,看救援机制是否反应快速敏捷,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质及装备是否落实。

    3、隐患整改到位。本次安全大检查要与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查处的各类隐患要进行排查梳理,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在采取紧急防范措施的同时,立即上报,以便学校协调解决。

    4、信息报送到位。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于4月28日前报送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稳安办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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