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安全防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3浏览次数:126

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关于开展冬季安全防范及检查考核的安排意见》(咸公秦保【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冬季安全防范检查整改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副院长徐唯诚同志任组长,院办主任张世中、保卫处副处长苏文博、学生工作管理中心主任王跃任副组长,后勤保障中心主任南国新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冬季安全防范大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苏文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防范检查整改及相关信息收集汇总工作。

    二、 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学校各项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力度,扎实推进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整治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 检查内容

    1、各单位要对内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要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学生公寓、食堂、锅炉房、供电设施、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房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管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

    2、加强管制刀具和违规自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的清查收缴工作。各单位迅速开展一次管制刀具和学生自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清查行动,落实专人负责,对学生携带、私藏管制刀具和自用大功率用电设备,要加强正面教育,帮助其提高守法意识。对收缴的管制刀具和大功率用电设备,要做好登记造册和上交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检查落实值守看护、巡逻检查、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门卫和公寓管理,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和公寓,认真落实门卫、公寓等出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晚上10:30封校规定;封校后,门卫和公寓要严禁学生外出。

    4、检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私自转借或改变校车用途。加强对学校通勤车、治安巡逻车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5、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各单位及社团在组织师生活动中,必须要有一名领导或教师具体负责,并将活动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

    6、检查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后勤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法规教育培训,按规定对餐具、容器、冷藏设备、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严禁非岗位人员进入食品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

    7、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检查重点部位和相关单位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学校实行值班按时签到和总值班随时抽查制度。单位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

    四、 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以对广大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牢固树立“隐患等于事故”的意识,切实履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本单位管辖区域的安全稳定。

    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坚持抓重点,促一般,保安全。对工作不认真、清查收缴不彻底,导致校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学校要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学校保卫处在全校范围内监督收缴各类管制刀具,对违法(规)拥有上述管制刀具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者,要及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33814578)。

    4、各单位必于12月28日前将安全防范检查整改情况及清查收缴管制刀具和自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稳安办(保卫处)。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稳安办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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