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商院【2015】123号
1、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值班过程中不得脱岗、睡岗、打游戏等,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误报火警。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严禁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随时保持室内卫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3、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通讯联络工具。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时,应当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6、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