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作者:保卫处


各单位:

今年是我校“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复审验收的一年。做好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落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创造良好的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对照方案,逐项推进。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务必于4月20日以前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纸质和电子版本一并报送学校稳安办(保卫处)。联系电话:33814540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16年4月1日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把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陕西省综治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广大师生员工为宗旨,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平安校园”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状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进一步改善学校教书育人环境,达到“五个明显增强”:

1.维护学校、师生安全的能力明显增强。

2.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3.师生的法制观念、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4.师生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5.师生文明意识度明显增强。

三.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创建责任

(一)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兴林  杨忠林

副组长:徐唯诚  黄新民  李吉友

组  员:雷  萍  苏文博  陈来应  郗美丽  张方鹏  南国新  闫侃厚  王继元  周四虎  吴俊林  杨纯碧  张利军  李吉友  胡  翮  陈立娥

贺新怀  张孝峰  张卫中  蔺小清  王  娜  祝晓剑  刘振泉  刘万斌  李佳碧

(二)创建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

主  任: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保卫处、组宣部、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各抽调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分解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2.收集全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支撑材料、汇总汇编成册、文件起草、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对各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联络人进行业务培训等。

4.对各单位上交的创建支撑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

5.组织、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6.做好迎接省综治办、省高教工委、省公安厅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7.完成创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创建活动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1.校园环境治理工作组

组  长:后勤处负责人

成员单位:党政办、校团委、后勤处、学生工作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

工作职责:

(1)依据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目标和要求,研究、制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并负责实施。

(2)经常开展社情、民情和治安形式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调查、分析我院的治安、消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相应措施。

(4)加强本单位师生中的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对出现的不稳定苗头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馈。

(5)督促整改校园清洁卫生,校区绿化面积达标,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做到校园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

(6)经批准设立的校内经营性场所管理有序、文明卫生。校园食堂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7)负责校园环境治理方面创建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对“平安校园”创建预评工作和创建材料审定。

(8)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校园宣传工作组

组  长:组宣部负责人

成  员: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教务处、保卫处、图文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工作职责:

(1)通过校内广播、电视、网络、校报、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意义,营造创建活动气氛,确保创建活动人人知晓,积极参与。

(2)组织开展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有关的演讲、安全知识讲座、主题班会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

(3)利用学校网、校报刊及板展对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对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校园舆论环境。

(4)加强对网络、报刊、橱窗等舆论宣传阵地和学生社团组织的指导与管理,杜绝有害信息的传播。

(5)负责创建材料的收集、归纳、整理及对“平安校园”创建材料审定;负责制作“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册。

(6)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保障工作组

组  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组宣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实验室、后勤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

(1)按“平安校园”创建要求及标准积极协调人员、财物、车辆、设备、监控等硬件的建设工作。

(2)协调落实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工作职责,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的组织保障和工作中的协调,并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指导和协调处理。

(3)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组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展。

(4)负责创建“平安校园”预评工作和创建材料审定。

(5)组织做好迎接省综治办、省高教工委、省公安厅检查验收组的各项工作。

(6)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学生教育工作组

组  长: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工作职责:

(1)按“平安校园”创建要求及标准,检查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定期召开工作组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奖惩措施。

(4)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生公寓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5)负责学生教育管理方面创建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对“平安校园”创建预评工作和创建材料审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各部门、院系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形成以学院创建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各部门、院系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实行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省高教工委每年11月组织专家对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要按照学院总体部署,依照评估指标体系对照检查,在本单位内部认真开展宣传教育,自查整改和迎评准备工作。创建活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召开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安排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各单位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创建工作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完善资料阶段(4月1日-6月15日)

1.依据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指标体系查找问题,并进行完善,对不能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创建工作办公室协调解决。

2.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整理近二年(2014—2015 年)的校园稳定安全工作资料,对缺失部分进行补充完善。

(三)全面预评,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9月15日)

1.整理汇总验收材料,按照统一规格收集整理,形成各类材料册。

2.编印好《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材料汇编》、《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创建“平安校园”安全管理汇编》、《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大学学生安全教育手册》。

3.各工作组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组织进行自评,对影响学校创建评估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落实整改。

(四)迎评创优阶段(9月16日- 10月20日)

1、根据自我预评结果,经综合考量,如果符合申报条件,填写《陕西省“平安校园”申报表》,起草创建省级“平安校园”自评材料,并于10月中旬前上报。

五.创建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分解任务,逐项落实。

2.明确职责,整体推进。开展创建活动要层层明确任务、人人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评细则。扎实开展“平安院系”、“ 平安班级”、“ 平安宿舍”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以各单位的平安来确保学校的“平安校园”荣誉。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是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面推进学校教书育人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通过校园网络、板报专栏、校内刊物、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学校改革与发展总体要求,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校园”的重中之重,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热点问题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通过经济、行政和教育等多种手段,把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5.对照创建要求,开展排查整改。各单位要严格对照 “陕西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的验收标准和建设要求,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问题、差距,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整改对策和建议,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将整改和创建相结合。

6.严格考评,认真总结。学院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开展的考核评估,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表彰“平安校园”建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于落实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在给予通报批评的同时,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