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

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作者:保卫处


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综治办、公安局,杨凌示范区综治办、公安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对2014年印发的《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陕高教稳【2014】8号)进行了认真修订完善,形成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修订)》,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联 系 人: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 陈国栋

联系电话:029-88668629 88668631(传真)

                                                               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公安厅

                                                                             2017年4月14日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陕西省省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工委、陕西省公安厅决定在近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普通高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重要举措。“平安校园”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提升高校稳定安全管理、防范和应急处突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维护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实现教育强省目标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维护校园稳定安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校园稳定安全硬件建设和日常管理水平;使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培育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预防涉校涉师生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综治、公安等部门要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动态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指导学校认真排查日常存在的矛盾、隐患和问题,研究并落实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完善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稳定安全管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能吃苦、肯奉献的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队伍;加大经费投入,构建现代化的安全防范体系;认真开展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责任事故,积极维护学校稳定安全。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主动地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共同做好校园稳定安全工作。

(三)创建“平安校园”的高校要按照本办法要求,认真对照《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逐项检查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可申报陕西省“平安校园”。于当年10月10日以前将自评报告(含自评得分)一式5份报省委高教工委。

(四)省综治办、省委高教工委、省公安厅将根据本办法规定,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原则上每年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陕西省 “平安校园”的高校进行一次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由省综治办、省委高教工委、省公安厅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

(五)对已获得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满五年的高校,省综治办、省委高教工委、省公安厅将组织专家组根据本办法规定,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经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由省综治办、省委高教工委、省公安厅予以通报表彰,并重新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取消其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

(六)创建陕西省“平安校园”的高校,若当年发生下列一票否决事项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已获得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的高校发生下列一票否决事项的,限期整改或取消其“平安校园”称号。

1.校园内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投毒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因学校管理原因导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安全责任事故的;

3.校园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的;

4.校园发生严重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组党”结社以及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6.校园发生严重“法轮功”等邪教事件或宗教活动的;

7.发生师生员工制毒、贩毒等涉毒案件的;

8.在对外合作交流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9.发生泄密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校园内有经营性网吧的;

11.师生员工对校园稳定安全满意度低于80%的;

12.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恶性案件以及存在重大稳定安全隐患的。

附件:《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

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具体指标

提交支撑材料

检查方法

责 任

单 位

组织领导

18

领导责任

 

6分

2.0

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明确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学院安全文明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及会议记录。

查资料

保卫处

2.0

学校召开“平安校园”创建动员大会,并根据实际,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创建在开展。

查看“平安校园”创建动员大会相关材料和有关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会议记录。

查资料

保卫处

2.0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对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开展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有关创建工作考评记录和奖惩兑现的资料

查资料

保卫处

部门

(单位)

责任

6

2.0

各部门(单位)将创建工作责任划分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到岗位和个人。

各部门创建平安校园相关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岗位责任和要求等材料。

查资料

各二级学院

各职能处室

2.0

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沟通渠道畅通,没有推诿扯皮现象,能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各级人员职责、创建工作沟通记录及有关联动工作机制的资料。

查资料

各二级学院

各职能处室

2.0

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与创建活动。

师生员工参与创建活动的有关资料、记录

查资料

座谈会

人力资源处

学生工作处

创建

保障

6

2.0

制定“平安校园”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制定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资料

查资料

保卫处

各单位

2.0

创建工作所需人、财、物等保障条件落实。

创建工作落实人、财、物等保障记录。

查看现场

查资料

人力资源处

财务处

2.0

建立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机制,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反馈,工作台账和各类文件资料齐全。

创建工作的指导、排查、督查机制,工作计划、实施、检查、反馈、工作台帐及各类文件资料

查资料

保卫处

各单位

安全保卫

34

治安

防控

14

3.0

有专门的保卫机构,岗位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到位;安保人员无刑事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着装规范,文明执勤。

保卫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安保人员无刑事犯罪证明、健康证明等

查看现场

查资料

人力资源处

保卫处

2.0

建立人防、物防和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网络,建立完善校园110联防机制。

有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一览表(人防、物防和技防),校园110联动机制

查看现场

查资料

保卫处

2.0

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巡逻制度,巡逻工作记录详实。

有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工作记录

查记录

保卫处

2.0

建立学校与公安机关、社区治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学校与公安机关、辖区治安联防工作文件资料

听汇报

查资料

保卫处

2.0

严格执行门禁、盘查登记等制度。

门卫登记验证制度及检查登记记录。

查制度

查记录

保卫处

2.0

重点、要害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安全措施落实。

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方案和安全措施。

查记录

保卫处

各单位

安全

管理

17

5.0

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相关制度,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正常;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相关台账健全。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配备消防器材情况、消防检查记录、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听汇报

查现场

查资料

保卫处

各单位

1.5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健全,购买、存储、使用和回收等环节管理规范,相关台账健全。

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射性及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听汇报

查资料

实验室

保卫处

1.5

水、电、气、暖及火源管理规定,无违章使用行为,无安全隐患,相关台账健全。

安全用电及火源管理规定,安全检查、整改台账健全。

听汇报

查资料

后勤处

各单位

3.0

食堂建设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要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等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食堂员工三证齐全,相关台账健全。

食堂安全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操作程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卫生制度。

听汇报

查现场

查资料

 

后勤处

2.0

校园交通规划科学合理,交通设施齐全,标识醒目;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司乘人员遵纪守法;每学期对校车、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校内交通规划图、交通设施和标识图;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及车辆检查记录。

查现场

查资料

保卫处

后勤处

2.0

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修维护、改造验收制度,并认真落实,及时整改校舍安全隐患,相关台账健全。

校舍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及相关台账记录健全。

查现场

查台账

基建处

后勤处

1.0

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预案完备、责任落实。

有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和措施及相关资料。

查制度

查记录

组宣部

保卫处

1.0

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

有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有学生校外居住登记记录。

查资料

查登记

后勤处

设施

设备

3

1.0

体育活动、实验实习、后勤保障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相关安全标识清楚醒目。

有设施设备安全质量标准、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相关安全标识。

查资料

体育部

实验室

后勤处

1.0

管理使用、维修维护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有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及维修维护制度、使用登记,安全责任明确。

查资料

后勤处

实验室

1.0

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无安全隐患。

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消除整改安全隐患。

查现场

查资料

后勤处

实验室

校园稳定

17

国家

安全

8

5.0

严密防范“三股势力”对校园的渗透破坏活动,严禁在校内从事宗教活动,定期开展国家安全、反恐防暴、宗教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相关台账健全。

有开展相关活动的宣传教育记录,有开展活动的文件安排及相关资料

听汇报

查资料

保卫处

党工部

学生工作处

3.0

严格对外合作交流活动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工作,相关台账健全。

有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审查审批制度及记录,外籍老师管理档案齐全。

查资料

对外合作处

防范

处理

邪教

3

1.5

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有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安排。

1.5

及时收缴清除“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反宣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相关台账健全。

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和控制工作的资料,收缴清除“法轮功”反宣品的相关资料

保卫处

党工部

舆论

管理

6

2.0

学校讲座、论坛、报告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站、微博、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体管理制度健全,社团管理会规范,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政治稳定的言行。

学校论坛、刊物、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管理规定、社团管理规定。

2.0

学校与师生沟通交流渠道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是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定期对师生的思想状况分析,做好相关教育引导工作。

2.0

严格落实校园网管理责任和措施,及时发现并封堵、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完善校园网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环境治理

7

校园

治理

4

1.5

禁止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或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

修订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记录。

1.5

校内房屋出租管理规范,无违规租房行为,校园内无违章建筑。

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及租赁记录(复印件)。

1.0

校内服务师生的经营性场所审批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

相关管理规定及其审批记录。

周边

治理

3

3.0

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卫生、出租房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其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环境良好。

反映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情况及请求清理整治沟通文件及记录

校园安全文化

8

安全

教育

6

2.0

把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有规范的教材、读本,能保证一定的课时,成效显著。

安全知识教育教学计划、安全知识教育记录。

2.0

安全教育周(日)主题活动特色明显,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效果好。

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记录、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训练计划、要求及记录。

2.0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健全,相关台账健全。

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机构及专业人员一览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校风

校纪

2

2.0

师生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以及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师生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突发事件预防与

处置16分

预警

防范

7

2.0

建立畅通的信息收集渠道和报送机制,重大紧急情况无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

信息报送机制、信息沟通记录。

5.0

建立健全安全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机制,稳定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相关台账健全。

意外事故的排查、分析机制,消除不安全因素的记录。

应急

管理

9

5.0

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完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强,每学期坚持开展应急工作队伍培训和演练,快速反应机制健全。

应对各类意外事故的处置工作预案。

4.0

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处置各类意外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