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19作者: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新生尽快入户,请及时通知学生于2011年9月16日至9月30日携带迁移证、报名程序表和费用80元/人到保卫处户籍消防管理科办理有关入户手续(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逾期不能办理者,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