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8作者:


陕商院稳字【2015】04号

各单位:

5月25日20时,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一老年康复中心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火灾造成38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这起事故给人民群众生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5月13日上午8时10分,我校副3号学生公寓发生一起火灾。因火灾扑救及时,人员疏散迅速(当时楼内困有7名学生),有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不仅造成学校及学生部分财产损失,而且也给学校带来了一定不良影响。

火灾事故令人触目惊心,一次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我们必须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从思想根源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查找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关于印发《在全区经文保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咸公秦保【2015】14号)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区经文保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防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以对党和广大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公安部“5.1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李伟副部长的重要讲话,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消防安全技能。各单位除学校组织的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外,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所属教工、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消防骨干、学管人员、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基本技能。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使用区域划分和职责范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做到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程。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大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力度,落实管理范围和责任人,把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加大对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遮挡、圈占、挪用、停用、损毁消防设施。二是通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保持室内外消防安全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三是加强公寓防火安全管理。严格用电管理制度,按规定时间供电、断电。严禁违规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线路。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照明,点燃的蚊香不能靠近蚊帐或其它可燃物。严禁在公寓内吸烟,吸烟后要及时将烟头熄灭。四是加强校园电源线路、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公共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用电线路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对临时用电或使用电气焊等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专业人员实施。五是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储存、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采购审批程序,对使用易燃易爆以及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要作为这次安全排查的重点,落实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制度,对未经特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储藏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校园焚烧垃圾,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稳定办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