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暑假前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9作者:


陕商院稳函〔2017〕07号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前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减少各类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暑假前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稳办〔2017〕13号文件)精神,现就学校暑假前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为了做好暑期放假前和秋季收假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力做好新一轮(即日起至9月10日)影响社会和学校稳定安全摸排调研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赵军政为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院长和院长助理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暑假前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二、集中组织矛盾隐患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

在暑假前和秋季开学后,各二级学院要结合第三季度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力争使稳定安全隐患排查摸底清零。保卫处要积极配合当地综治、公安、城管等政府部门,以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游商走贩、违规经营摊点为重点,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矛盾,彻底整改隐患。后勤保障处要全面排查暑期在建工程、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餐厅及水电气设施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推进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三、做好师生服务保障工作,力保毕业生安全离校

认真做好师生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座谈会、倡议书、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深入开展以爱校、感恩、法纪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号召毕业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争做爱校、护校的表率,安全文明离校。各二级学院要重点关注未就业、不能正常毕业、心理异常、与教师和其他学生存在矛盾纠纷等特殊学生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正面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以平和的心态看待挫折,防止出现不安全事件。

四、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升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在暑假前,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举办专题讲座、开辟校园网专栏、短信微信提醒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学生进行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诈骗、防食物中毒和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远离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各二级学院要教育暑期在校学生注意安全和外出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值班工作,密切关注暑期在校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的安全管理。

五、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灾情,积极做好洪涝、水灾等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保卫处要严格门禁制度,加强校园治安巡防,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学生工作处要会同二级学院对暑期留校学生要逐一登记、集中住宿、统一管理。要做好留校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学生、留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水电供应、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集中组织学生开展的校外实习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如遇有安全事故和异常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单位领导和保卫处。

请各单位于暑期放假前将留校学生总人数、少数民族学生留校人数、留校主要原因以及放假前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送学校稳安办(保卫处)。并于9月8日前将秋季开学初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特定师生群体数据统计表报送学校稳安办(保卫处)。

附  件:1.单位特定教职工群体数据统计表

        2.单位特定学生群体数据统计表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稳安办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