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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组织召开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9-08-30作者:保卫处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交通环境秩序,加强对校园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各商户、承包方的安全防范意识,推进校园交通安全建设。2019年8月30日上午,学校保卫处处长苏文博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关于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会议,学校保勤保障处、三个食堂经理、公寓、环卫、超市、绿化承包方经理人参加了会议,学校副院长叶春伟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会议对校园各类车辆违规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形成了一致意见。

首先,苏文博处长对前一阶段校园交通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就校内机动车辆、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的现有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加大整治力度,预期治理,实现校园各类车辆安全有序停放。会议认为在2019级新生接待报到期间,校园车辆安全管理状况良好,特别是食堂商户车辆大部分同志都能配合学校,并按学校要求将车辆放在南校区,但还有个别同志不能自觉遵守。

叶春伟副院长讲话,并提出具体要求

苏文博处长通报校园车辆管理情况

接着,苏处长对校园绿化、环卫及食堂商户人员车辆的有序停放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相关单位将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教育所属员工自觉遵守校园车辆安全有序停放的管理规定。

1.南校区所有环卫人员,绿化人员一律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体育部东侧(三号教学楼对面)非机动车棚。

2.北校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商户车辆最好放在东边两个停车场)。所有公寓管理员、绿化人员、环卫人员、食堂商户人员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非动车棚。

3.对于小商店、科达门店、澡堂及收发快递处的管理由后勤保障处分别予以通知。

4.各单位下去要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并将传达情况下周一下午3点前报保卫处。

随后,会议决定对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重申了有关处罚规定。

1.凡是违规停放:①机动车处罚100元。②非机动车处罚本人30元,同时处罚承包方20元。

2.不能随便乱给电动车充电,一律在后勤设置的固定点充电,否则将处罚100元,并没收充电工具。

最后、学院副院长叶春伟强调: 车辆管理是学校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文明礼貌,要有责任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定,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自觉维护好学校安全秩序。

叶副院长要求:

1.认真分析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卫处的要求,加强内部员工的车辆管理,严禁违规乱停乱放;如果出现反复罚款,那就要处理单位(承包方)的管理责任。

3.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我们要以对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餐厅和公寓安全管理,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保障。

4.在学校的特别阶段,特别是遇有重大活动,要更加严格的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服从学校车辆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