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动态

关于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3作者:保卫处


                                    陕商院稳函【2012】第01号

    

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了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要求,现将学校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1.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事故教育,使其增强安防意识,确保自觉做好防范,一旦发生问题,能冷静处理。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教育学生在往返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3.要对学生进行正确合法使用互联网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网络学习意识,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沉迷网络。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学校寒假期间安全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中职校要在学生离校之后,按照所辖区域、权管范围,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在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将安全隐患上报学校稳安办(保卫处),以便协调解决。学校稳安办将组织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安全检查内容:

    1、各二级院所管的教室、公寓楼宿舍以及走廊、楼梯、通道窗户是否全部关锁。教学楼、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各单位办公场所、特别是计算机教学中心、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教职工及学生公寓电源线路、接线盒、插线板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经营户使用水、电、气及燃气罐、易燃物等是否安全。

    4、室外消防器材(设备)、楼顶消防用水储存箱,是否采取保暖防护措施。

    5、重点检查学生公寓、校车、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以及供水、电、暖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做好检查记录。

    三、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安保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1、各单位使用的电脑等贵重物品必须集中存放在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房间,房间门、窗应加贴封条。办公室、公寓严禁存放个人银行卡、存折、笔记本电脑、有价证劵、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2、保卫处要对所属人员进行寒假安保动员。教育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格门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3、假期有值班安排或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放假前要将值班或施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未备案者一律禁止入校。

    4、凡有事需进入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等重要部位的人员,要进行登记,携带物品予以检查。

    5、学校机动车辆执行院办规定,值班车辆凭车队队长通知,门卫方可放行。

    6、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寒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

    7、各单位务必于1月7日前将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校稳定安全办公室(保卫处薛周义老师),联系电话:3814578。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稳定安全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