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5-20作者: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各单位结合实际,适时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与扑救火灾的能力。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经常进行,重点部位组织每日巡查。学校每季度,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掌握设施运行情况,做好报警、核查及情况处理工作,并填写好值班记录。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按照区域划分,坚持属地管理与就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若有丢失、人为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的按管理规定予以赔偿和处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检查和维护保养。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对于日常防火巡查和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责令相关人员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管理职能部门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上级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采取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用明火。使用明火场所,必须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禁止在校内焚烧任何废弃物。

    严格用电管理,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公寓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劣质产品。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条件。实行符合需要的专人管理,严格核查登记,遵守储存原则,严格火源和电气防火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巡查和检查。

    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由校警和各单位消防骨干组成。义务消防员日常由所在单位管理,学校定期组织进行培训。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学校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安全检查、评比内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失职或违反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