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

正确认识宗教 抵制邪教迷信

发布时间:2019-03-28作者:保卫处


一、宗教常识

(一)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东正教等。宗教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相当多的群众信仰,特别是伊斯兰教和佛教中的喇嘛教派和小乘教派在某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中,过去几乎是全民信仰的宗教。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在我国均有相当大的影响。

我国对于宗教的政策是:宗教信仰自由;团结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二)宗教问题的注意事项

在大学校园里,也有一些信教的学生,比如藏族学生有信仰喇嘛教的,回族、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的学生有信仰伊斯兰教的,还有一些学生信仰基督教。绝大部分学生是不信教的。那么,在宗教问题上同学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要深入了解党和国家所制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含义。所谓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信仰宗教的学生还必须注意我国的宗教政策是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即国家不采取行政办法干涉宗教,允许宗教信仰自由,允许进行宗教活动和建立教务组织;但宗教也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还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还推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的宗教方针,不受外国宗教势力的支配,但并不排除同国外宗教团体进行正常的国际交往。

2、信教的学生还需要特别注意,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不应当在宗教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宗教活动和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或者散发宗教传单和其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特别是在大学校园中,更不允许进行宗教活动(神学院除外)。

3、学生中的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能不能信教?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一个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毫无疑问地应是无神论者。

4、要警惕境内外反动宗教组织对我国的宗教渗透。披着宗教外衣的人进行的违法犯罪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应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

另外,我国原则上不允许教徒在家里聚会举行宗教活动,如果有人邀请你参加家庭宗教聚会,应该婉言拒绝。

如果做到了以上几点,同学们就可以在大学期间避开宗教问题的干扰,顺利地完成学业。

二、邪教组织

(一)邪教的含义及其特点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共同特点是:都以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歪理邪说;都有一个自称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作为信徒顶礼膜拜的偶像;都是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信众;都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

邪教堪称社会的毒瘤和人类的瘟疫,邪教组织是一股地地道道的邪恶势力,其本质在于邪,其能量在于邪,其顽固在于邪,其破坏力也在于邪。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政府是古今中外一切邪教组织共同的邪恶本性。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和“大卫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法国和比利时的“太阳圣殿教”、俄罗斯的“最后的圣约书神庙”、乌克兰的“大白兄弟会”以及中国的“法轮功”等等,均属于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听任邪教组织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破坏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邪教组织”这个概念已经成为国际通用的专门术语。

(二)邪教组织与宗教的区别

很多大学生对邪教认识不够深入,有些人甚至认为邪教是一种“邪恶的宗教”。这种认识是不对的。邪教并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宗教,在我们国家里,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宗教是受到国家保护的。宗教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一种反映和思想认识,

邪教则恰恰相反。邪教的“教”并不是指宗教的“教”,而是特指一种邪恶的说教、邪恶的势力。邪教组织不同于正常的宗教组织,它是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人心,发展和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与宗教有很多本质上的区别。

第一,在宗教中,神和人是有别的,再有权威、再德高望重的神职人员(僧侣、主教、神父、牧师、阿訇、道士等)也不得自称为神;邪教主却自称为神。日本“奥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自称是佛的转世,并有一张伪造的上有光环、双腿盘坐、飘浮空中的“漂浮神功图”照片。

第二,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公开的,僧侣在寺庙中公开讲经,主教、神父在天主教堂中公开布道,教民可在教堂公开举行教务活动,这些都是人们所常见到的。邪教则经常进行隐蔽的活动。

第三,宗教并不反社会、反人类,而邪教则反社会、反人类。如“法轮功”和美国的“人民圣殿教”等都是反社会、反人类的。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在1995年3月20日制造了东京地铁的“沙林”毒气案,导致12人死亡,5000人受伤。其反社会、反人类的性质十分明显。

第四,宗教不允许神职人员骗财敛财,而邪教教主则大肆掠夺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美国“人民圣殿教”的教主吉姆·琼斯的个人财产高达1500万美元。

第五,宗教有自己的典籍和教义,邪教的所谓教义都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从这些区别中我们可以看到,邪教与宗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有着明显的本质区别。实践证明,防范和惩治邪教有利于维护宗教的正常活动,惩治邪教与保护宗教是完全统一的。

(三)“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邪教组织是一股地地道道的邪恶势力,它的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主要具有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取钱财、秘密结社和危害社会等特征。之所以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是因为“法轮功”完全符合邪教组织的基本概念和邪教组织所具有的重要特征。

第一,教主崇拜,唯教主是从。“教主崇拜”是一切邪教组织的共同特征,美国邪教“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大卫教”教主考雷什,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等,都把自己吹嘘成神或神的化身。“法轮功”也不例外,该组织大搞对李洪志的神化和“教主崇拜”。李洪志通过编造“个人简历”,自称自己“与佛祖同日诞生”,吹嘘自己是“佛祖转世”。李洪志大言不惭地吹嘘自己“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有推迟地球爆炸时间的大神通,是“把整个人类超度到光明世界中”的“救世主”。李洪志还自吹比老子、释迦牟尼、耶稣还高,出言便是“经文”。其实,李洪志之所以要求弟子们膜拜他这个“万能的”教主,就是企图从精神上主宰和操纵练功者,并从中聚敛钱财。

第二,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其徒众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李洪志以祛病、健身为诱饵,以“真、善、忍”为幌子,通过引诱、“洗脑”、恐吓,对练习者进行精神控制。

第三,编造歪理邪说是一切邪教教主蒙骗坑害群众的伎俩。与其他邪教组织一样,李洪志为了发展“法轮功”组织,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编造了“世界末日论”、“地球爆炸论”等歪理邪说,人为地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练习者狂热、盲目地追随他这个万能的“救世主”。 此外,李洪志还编造荒诞的“消业说”,使无数练功者贻误治疗时间或死或伤或精神失常,制造了一幕幕惨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因修炼“法轮功”导致死亡的人数,多达1400多个。

第四,敛取钱财。邪教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和吸血鬼,李洪志也不例外。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同样攫取了信徒的大量钱财。

第五,邪教一般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与其他邪教组织一样,以李洪志为教主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建立了一套严密且诡秘的组织体系,控制信徒,从事非法活动。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总站39个、辅导站1900个、练功点28 263个,曾一度控制210多万名练习者。“法轮功”组织有完备的组织制度,有明确的内部分工,通讯联络迅速。

第六,危害社会。邪教之害,主要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法轮大法研究会”是一个对抗社会,给我国人民造成严重危害的典型的邪教组织,具有强烈的反社会性。该组织策划非法聚集,煽动和组织信徒围攻学校、公民家庭、报社、电视台、政府机关,甚至聚集在中南海周围进行非法示威。事实证明,“法轮大法研究会”的所作所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三、大学生应自觉抵制邪教

(一)大学生要警惕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

大学生应当参加合法的社会组织,参与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包括体育健身活动。大学生不能参加邪教组织、会道门或其他以祛病健身、修身养性为幌子的非法组织活动,要高度保持政治警惕性,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防止上当受骗,防止做违法的事情。我国《刑法》中有打击“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进行犯罪活动”的规定。如果发现有人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蒙骗群众,危害社会治安,要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举报。如果你的亲友参加了会道门、邪教组织或搞迷信活动,应当劝他们尽快脱离非法组织,中止非法活动。

(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高等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殿堂,担负着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光荣任务。高校的大学生应当牢固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反对封建迷信。

大学生要学会识别真伪,分辨善恶,分清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区别,分清我们提倡的“真、善、美”与“法轮功”里所讲的“真、善、忍”的本质区别,识破李洪志所谓“祛病健身”的骗局,从根本上认清“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政府的反动本质。

与“法轮功”的斗争仍在继续,“法轮功”顽固分子在高校还有违法活动,李洪志一伙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下,还在利用“明慧网”进行反政府的宣传,投寄非法传单、传送攻击党和政府的录音电话的事情仍在不断发生,境外“法轮功”活动仍很猖獗,境内“法轮功”违法活动仍在继续。广大学生要站在党和人民一边,与邪教“法轮功”进行坚决的斗争,用实际行动来反对迷信,反对邪教,用实际行动维护学校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