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

关于2013年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09作者:保卫处


各二级学院、部门:

暑假将至,为了做好学校放假前和暑假期间稳定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将进入高温、雷电多雨季节,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加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层层落实,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

暑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行动,对校舍、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上报校稳安办(保卫处)。学校稳安办将组织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进行暑假前的安全大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

1、教学楼、实验室、实习基地的教学器材、实验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

2、各单位的办公场所,特别是计算机教学中心、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教职工及学生公寓的供电线路、插板等。

3、经营户使用的水、电及燃气罐、易燃物等。

4、室内外消防器材、设备、楼顶消防用水储存箱等。

5、各学院所管的教室、公寓楼宿舍以及走廊、楼梯、通道门窗。

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公寓)、校车、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以及供电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

三、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防火、防盗、防中暑、防游泳淹亡、防自然灾害等安全防事故教育,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

2.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全面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

3、加强对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教育学生在往返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学生正确合法使用互联网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网络学习意识,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沉迷网络。同时引导学生增强自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稳定

1、各部门使用的电脑等贵重物品必须集中存放在有防护设施的房间,房间的门、窗加贴封条。个人贵重物品,严禁存放在办公室或公寓。

2.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各分院要了解掌握暑假期间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要对留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妥善安排并指定专人管理。各分院要在7月13日放假前将留校学生人数报学校保卫处。

3、保卫处对所属人员进行暑假安保动员,要求保卫处全体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校园稳定安全。

4、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暑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

5、假期有值班安排或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放假前将值班或施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无备案者一律禁止入校。

6、凡有事需进入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等重要部位的人员,要进行登记,携带物品予以检查。

7、院校值班车辆要坚守工作岗位,在紧急情况下随叫随到,保障用车。

8、各单位要将暑假安全自教、自查、自改情况,务必于7月12日以前报学校稳定安全办公室(保卫处),联系电话:3814578。

附:2013年暑假安全检查分组安排表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稳安办

                                                            二0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