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

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4年第2号预警

发布时间:2014-04-15作者: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通报,近期天气回暖,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病会有所降低,但学校、幼托机构等场所仍可能有聚集性发病;手足口病即将进入高发期,不排除有暴发可能;同时,应警惕长假出游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既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传染病流行特点分析,全省学校应关注以下事件:
    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进入食源性疾患易发期,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严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要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食物留样制度等,切实发挥膳食委员会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排除隐患、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和定期检查,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手足口病。每年4-7月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专家预测今年我国手足口病可能会出现小高峰。2014年3月,我省手足口病报告数与前几年相比保持在较高水平,应提前做好防控工作。请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家长提高防病意识,落实流行期家庭消毒措施,孩子出现发热、皮疹或口腔溃疡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幼托机构、学校要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发现病儿要及时隔离并上报。
    三、流行性腮腺炎。目前处于流行性腮腺炎的高发期,仍应警惕学校暴发疫情的发生。请各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幼托机构的卫生监管及健康教育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加强疫情监测,对于暴发疫情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呼吸道传染病。需警惕以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在校园内聚集性发病。请教育部门开展以流行性感冒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教活动,做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要保持教室、宿舍等的通风换气,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落实晨检考勤制度;发现疫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节假日出行安全。“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大量市民在节假日出游踏青,应避免食物中毒事件。请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要在野外采食不熟悉的山野菜、野果及菌类,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