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3作者:保卫处


陕商院稳函【2019】6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近期,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急通知》(陕教扫黑〔2019〕6号),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分解细化标准。现就贯彻落实“专项紧急通知”,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担当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也是扫黑除恶深挖根治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承诺制,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要认真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动向、新特点,增强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对策措施,及时补足短板。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努力把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师生知晓率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的学习,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达到师生100%知晓要求。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广播、展板、横幅、LED屏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不断强化师生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提升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形象,引导学生树立底线意识和法纪观念,增强辨别和抵制黑恶势力的能力。

三、突出专项重点,深挖黑恶线索摸排

要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基本思路,将线索摸排作为重中之重,对一些可能造成伤害师生的现象、校园欺凌与暴力、侵害学校和师生正当权益等棘手问题,要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确保13个方面的涉黑涉恶线索能及时有效收集,要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受理登记、分析研判、移送交办、核查反馈等制度;要加强保密管理,完善举报人保密机制,消除师生后顾之忧,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激励机制,确保师生人人知晓,线索摸排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强联动机制,推进治安乱点整治

加强与政法、公安等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稳定安全动态。要按照“有乱治乱”的思路,严抓校园周边环境净化,要坚决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坚决整治校园门口及周边乱摆、乱放、乱停、乱买、乱搭、乱建、强买强卖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师生反映、排查发现的治安乱点、安全隐患及重点管控人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

五、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分解细化方案

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夯实专项斗争责任,建立通报制度,规范台账资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4月初,国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组将对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近期,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高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按照督导检查内容(督导检查内容分解细化方案详见附件),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建立扫黑除恶专用档案盒,规范扫黑除恶台账资料。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迟滞不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内容分解细化方案。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稳安办

2019年4月18日

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内容分解细化方案

类 别

督导检查内容

支撑材料

责任单位

组织领导方面

1.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人员分工,职责任务。

1.各单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

2.设置专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阵地,配强人员,配齐办公设备,拨付专用经费。

1.配置配齐扫黑除恶专门人员及办公设备;

2.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申请专用经费。

人力资源处

财务处

3.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按照承诺要求,逐级签订承诺书。

1.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要向学校作出承诺;学校领导要向省厅做出承诺。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

4.领导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扫黑除恶方面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分析部署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

1.有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会议记录;

2.有组织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及文件资料。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

组织学习方面

5.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省领导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指示的学习记录。

1.全校副处以上干部有扫黑除恶的学习笔记。

党政办

6.有组织学习中省和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方案》《办法》等文件的会议记录。

1.有学习中省和省教育系统印发的《通知》《方案》《办法》等文件的会议记录。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

7.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要人人熟悉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等。

1.各单位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熟悉工作进展、工作措施情况。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

8.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学习,确保人人熟悉陕教扫黑办印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的内容。

1.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的学习,达到人人知晓。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

部署推动方面

9.以党委(党组)会会议的形式专题研究专项斗争3至5次;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斗争的批示不少于5次;

1.有党委(党组)会议记录;

2.有学校主要领导对专项斗争的批示内容。

党委工作部

10.对照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方案》《办法》《通知》等9份文件,杜绝照抄照搬,结合自身实际,对应印发文件。

1.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印发有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

保卫处

11.至少在本系统开展专项斗争调研督导2次以上。

1.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有专项斗争调研材料。

职能处室

宣传发动方面

12.建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并向社会公布,确定专人负责接收群众举报。

1.学校有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并向社会公布。

工 会

保卫处

13.以正式文件形式制定出台本系统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本系统人员对专项斗争知晓率达到100%。

1.制定有学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

保卫处

党委工作部

14.在本机关内外,校园内外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内容,制定设立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标志等。

1.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栏、板报、横幅等形式,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的宣传工作

党委工作部

15.制定出台群众举报奖励办法,有落实举报奖励的明细记录。

1.制定有学校群众举报奖励办法;

2.有举报奖励的明细记录。

党政办

16.积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报道,力争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宣传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

1.有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闻报道,力争在新闻媒体上有宣传学校好的经验和做法。

党委工作部

线索摸排方面

17.制定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办法,明确摸排重点,摸排方法,移送办法要求等。

1.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办法,摸排重点,摸排方法,移送办法要求等有关文件。

保卫处

18.系统组织线索摸排,采取多种形式,把“等线索”变为主动出击“找线索”,发动广大师生,滚动摸排,坚决杜绝涉黑涉恶“零”线索。

1.有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动员会议记录;

2.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活动记录。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

19.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包含每条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原始记录、核查记录、移送、转办记录等。

1.有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对每条线索细化。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

工作规范方面

20.每月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上报工作汇报和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台账。

1.每月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

2.每月有扫黑除恶相关数据统计报表。

保卫处

21.每半年、年终或中省重大安排部署后有工作总结、通报。

1.有半年、年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

2.学校在有工作总结的同时,要有阶段性通报。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

22.工作阵地标识清楚,有专用电话,11项工作制度要装框上墙。

1.工作地点有明确标识、专用电话、制度上墙。

党政办

保卫处

23.各类台账资料建立规范,齐全,正规。

1.有健全规范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台账;

2.有规范的稳定安全工作台账。

各二级学院

职能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