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作者:保卫处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关于在全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商院稳字【2019】2号

 

各单位:

    现将《在全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并将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情况,请在第一时间及时报送学校稳安办(保卫处)

 

附:在全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稳安办

2019年3月5日

 

 

附件:

在全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扫黑除恶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等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陕西省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指导,按照省教育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摸排整治,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稳定,维护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服务和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保障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摸排扫除学校涉黑涉恶线索,使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得到惩处,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得到清理,校园涉黑涉恶问题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军政

副组长:徐唯诚(常务) 李吉友  叶春伟  万  青

成  员:苏文博  雷 萍  杨延风  周四虎  张利军  潘春辉  刘万斌 张方鹏 王 湛 李 旭 李佳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苏文博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负责整理报送有关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专项整治及摸排重点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向侵害校园的黑恶势力精准发力,聚焦专项斗争的摸排重点:

(一)涉黑涉恶专项整治重点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干扰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强栏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资料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行为。

5.借学生因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地痞”,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7.干扰学校正常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违法犯罪行为。

8.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9.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发放贷款行为。

10.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12.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13.与教育有关联的其它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二)校园及周边乱点专项整治重点

1.距离高校5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2.校园及周边书店、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色情、暴力、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情况。

3.校园及周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生活失意对社会不满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等特殊群体。

4.校门口周边乱摆、乱放、乱停、乱卖、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乱点。

5.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与暴力现象。

6.校门口防撞墩、隔离栏和交通警示牌设置情况。

7.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和“校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3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为期半年。主要分五个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15日)。

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和动员广大师生检举揭发涉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人人参与、家家知晓”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二)线索摸排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边扫边治、逐级负责”的原则,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线索摸排整理,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对线索摸排规定的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要逐条逐项全面细致摸底排查,切实把不稳定的根子问题摸清楚、摸全面、摸彻底。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6月30日)。

针对涉黑涉恶线索认真梳理分类,对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及时做好移交,完善线索摸排和移交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校园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作用,制定落实整治方案,严厉打击师生反映的涉黑涉恶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完善制度阶段(7月1日-7月31日)

按照边整边改、边建章立制的思路,严格落实摸排线索报告制度,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及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强化责任分工,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确保扫黑除恶的各项摸排、报告制度落实到位。

(五)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在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总结的同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对师生安全感不高的重点问题要集中攻坚,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涉黑涉恶问题排查不力,要强化问责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安排部署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治安乱点摸排工作认真履行线索摸排责任,找准摸排工作重点,为精准打击扫黑除恶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宣传动员,抓好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板报、横幅、宣传栏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扫黑除恶”宣讲活动,通过国旗下关于“扫黑除恶”的讲话向学生输送反邪教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校园板报”、“扫黑除恶”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掌握扫黑除恶知识,动员师生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发动全员检举揭发各类线索,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确保师生知晓率达到100%的要求。

(三) 落实排查责任,深挖黑恶线索。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摸排工作,摸清黑恶势力的线索,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对校园欺凌、“校园贷”、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13个方面进行排查摸底,充分利用陕西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奖励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强化线索摸排工作不走过程、不留死角,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检查,深纠治安乱点。

高度重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治安乱点摸排工作,有乱治乱不仅要从源头上治理,更要注重综合治理,找准治安乱点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完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要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欺凌与暴力、交通环境、乱摆、乱停、乱放、乱卖等7个方面的治安乱点重点整治,发动师生检举揭发,夯实校园安全基础防线。

(五)加强集中打击,建立联动机制

保卫处要积极与当地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建立警校快速联动机制,完善安全防范应急措施,力争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及时有效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校园和学校周边安全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建设平安校园。

(二)加强信息收集,及时通报检查。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抓好各种涉黑涉恶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工作。

(三)加强内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案和台账,严格落实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报告,不得延误。对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不扎实、情况上报不及时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四)各单位要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请于8月30日以前将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学校稳安办。

抄送:院领导(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