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8年第5号预警

发布时间:2018-10-25作者:保卫处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以及全省2018年冬季传染病风险专题评估结果通报,随着气温下降,呼吸道传染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感冒等逐渐进入高发期,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予以重点关注并做好防范措施:

一、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经专家会商和风险矩阵法判定,2018年我省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高发的风险概率为必然发生,发生后疫情风险等级为高危险度风险。

建议:(1)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联防联控、信息共享和疫情发现、应对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的指导。(2)学校、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检、因病缺课及病因登记追踪和卫生消毒制度,密切留意学生健康状况,发现有呕吐、腹泻等症状的患儿及时隔离上报,出现暴发疫情适时采取停课措施。(3)保持良好的手卫生是预防诺如病毒感染和控制传播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学校、托幼机构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强化手卫生知识的宣传,掌握六步洗手法。(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诺如病毒感染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幼儿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保健人员的防控意识。

二、流行性出血热:出血热发病有明显的季节性,秋冬季以10月至次年1月为发病大高峰,现已进入发病高峰,应做好防控工作。

建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师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接触鼠类及其排泄物、污染物;在村周、果园、菜园、养殖场等重点场所可长期实施灭鼠、防鼠措施;如出现发热、肌肉酸痛、皮肤出血点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2)各级各类学校医院、医务室应配合疾控、乡镇卫生院等部门本着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为易感人群做好接种疫苗工作。加强出血热病例监测,发现疫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三、流行性感冒:9月全省流感监测哨点共报告流感样病例3344例,占门诊就诊病例总数的2.05%。报告流感样病例较上月上升540.61%。实验室共检测262例,均为阴性,10月份我省气温较低,流感的发病率可能会上升。

建议:(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卫计和疾控部门的联系,加强以流感为重点的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多喝水,增强体质和免疫力。(2)学校及幼托机构要着重防范流感的小范围暴发,做好晨午检工作,对发病儿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3)建议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及早注射流感疫苗。

四、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监测数据显示,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百日咳、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呈上升趋势。天气变化多端,早晚温差较大,应警惕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出现呼吸道传染病聚集性发病。

建议:(1)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劳逸结合,提高师生身体素质。(2)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开展晨、午检工作,密切留意学生的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3)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保持室内通风和采光。(4)学校校医院、卫生(保健)室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属地医疗机构做好患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及患者的治疗等工作。

五、手足口病:历年发病规律显示,10-11月为我省手足口病发病小高峰,各高发市县要继续加强疫情监测,降低重症率,避免发生死亡。

建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家长提高防病意识,孩子出现发热、皮疹(特别是肛周皮疹)或口腔溃疡等症状应及时到二甲以上医院就诊。(2)托幼机构、学校要继续强化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晨午检、缺课登记制度,发现病儿及时隔离并上报;一旦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应根据要求执行终末消毒及停课措施。

六、其他感染性腹泻:9月我省报告了多起学校、幼儿园其他感染性腹泻和细菌性痢疾事件。天气逐渐变凉,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其他感染性腹泻逐渐增多,应做好防控工作。

建议:(1)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好学校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设有食堂的学校,尤其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校应重视供餐安全,要加强对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储存以及餐用具消毒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各学校供餐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制度操作,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肠道感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和卫生习惯。(3)学校和托幼机构要配合疾控部门加强对肠道感染性疾病的监测,一旦出现群体性事件,应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症状严重的学生应及时转入专业医院进行治疗。

七、狂犬病:近期,各地仍有狂犬病病例报告,应继续做好防护和伤后处置工作。

建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开展狂犬病危害及防治知识的宣传,使全省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狂犬病的危害,做到能在犬伤人后及时、主动去规范处置伤口并接种疫苗,强调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重要性。(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医院、医务室医务人员培训,使医务人员能熟练掌握犬伤人的规范处置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