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0作者:


陕教明电〔2015〕7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今年我省防汛形势十分严峻,3月中旬和4月上旬关中、陕南就发生了比较严重的春汛暴雨洪水,目前陕南地区已经入汛一个月,关中和陕北地区也已从6月1日入汛,防汛工作进入到了非常关键的临战状态。按照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把防汛应急值守作为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值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汛值班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辖区内学校的防汛工作。防汛值班主要是及时掌握准确汛情信息和对危险汛情做出应急处理,工作责任重大。各地必须严格落实各级防汛值班和带班责任,各防汛值班和带班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严格坚守防汛值班工作岗位,严格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坐岗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禁擅自离开防汛值班岗位。同时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防汛值班情况,切实把各级领导的带班责任真正落在实处,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防汛应急事件。

二、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制度

全省教育系统要把防汛值班当做防汛抗洪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全面完善防汛值班工作制度,切实做好防汛值班工作。

一是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文档管理制度,实行防汛值班日志、电话记录、信息收发登记本制度,详细记录防汛工作全过程的汛情传递、指挥决策和抗洪抢险情况,定期整理装订,存档备查。

二是要密切关注灾害预警预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及时了解天气变化,认真做好汛前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全面提高防汛应急反应能力。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厅关于陕西省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1号)要求,密切监测全省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关情况,随时结合灾害变化,迅速启动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三是要及时处置各类汛情险情信息,建立严格的雨情、水情和险情传递机制,严密规范汛情信息传报程序,及时有效处置汛情、险情、灾情。对重大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处理、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第一时间现场核查。重大险情必须在发生后1小时内报省教育厅。

四是要全面做好洪涝灾情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洪涝灾情统计的时效性、准确性,学校发生洪涝灾情后必须在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重大洪涝灾情必须在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并及时续报有关详细情况。

三、严肃防汛值班工作纪律

各地必须切实加强防汛值班管理,严肃防汛值班工作纪律,全面完善防汛值班工作环境,保证防汛指挥设备良好运行,保持防汛值班室整洁卫生,严禁工作人员在值班室聚集酗酒、闲聊玩牌等与防汛应急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切实提高防汛应急值班的工作效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张新胜

电话:029—88668922(工作日)

     029—88668814(值 班)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