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双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9作者:


陕商院稳函【2016】第10号

各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为了切实做好“双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咸阳市公安局发电《关于切实做好双节及节假日期间我市大中专院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咸公密发【2016】963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领导的有关要求,现将“双节”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1.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一旦发生问题,做到不慌不乱、及时报案,冷静处理。

2.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防人身侵害和防诈骗、校园金融贷教育。教育学生在往返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3.对学生进行正确合法使用互联网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网络学习意识,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沉迷网络。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在学生离校之后,按照所辖区域、管辖范围,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部门整改,并将安全隐患上报学校稳安办(保卫处)。届时学校稳安办将组织保卫处、学生工作中心、后勤保障中心等部门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1.各单位办公场所、特别是计算机教学中心、实验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教职工及学生公寓电源线路、接线盒、插线板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各二级学院所管的教室、公寓楼宿舍以及走廊、楼梯、通道窗户是否全部关锁。教学楼、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3.经营户使用的水、电、气及易燃物等是否安全。

4.室外消防器材(设施)、楼顶消防用水储存箱,是否采取防寒保暖安全防护措施。

5.重点检查学生公寓、校车、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以及供水、电、暖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做好检查记录。

三.做好安全维稳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1.各二级学院要深入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同时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准备。

2.掌握“双节”及寒假期间离校学生去向,特别是要掌控少数民族学生的动向,严格请、销假制度,要求在假期离校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及时验证其车票、机票,并随时与学生本人及家长保持联系。

3.寒假期间,学校南北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放假通知,督促学生按时全部离校,届时学生公寓也全部封闭。

4.加强校园网管理,及时删除传播谣言,删除煽动聚集的有害信息,并将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1.各单位使用的电脑等贵重物品采取集中存放在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房间,房间门、窗应加贴封条。办公室、公寓严禁存放个人银行卡、存折、笔记本电脑、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2.保卫处要教育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督促保安公司加强门禁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加强校园安全巡逻,特别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力度和频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假期有值班安排或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放假前要将值班或施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未备案者禁止进入校园。

4.凡有事需进入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等重要部位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并对其携带的物品予以检查。

5.学校机动车辆严格执行院办规定,值班车辆凭车队队长通知,门卫方可放行。

6.各单位要安排好“元旦”及寒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

联系人:刘继祖老师

联系电话:33814540。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稳安办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