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定

管制刀具和学生宿舍自用大功率违章用电设备标准范围

发布时间:2014-05-07作者:保卫处


    

    (一)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即为管制刀具,应列为清查收缴范围:

    (1)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匕首。

    (2)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三棱刮刀。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

    (4)其他相类似的长度超过15cm的单刃、双刃、多刃尖刀。

 

    (二)学生宿舍自用大功率违章用电设备主要包括:

    (1)额定功率在500瓦以上的纯阻性用电器为违章用电器,比如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等。

    (2)热得快、电炉、各类电饭锅、电炒锅等不论功率大小都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电器;

    (3)凡是不符合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都属于学校规定的违章用电器。